具备侵蚀社会根基特征的黑恶势力,在专项斗争以雷霆之势出击之后,我市所获取的成效究竟有着怎样扎实的表现,而在未来又会凭借怎样的方式持续进行力量的投入呢?
组织领导架构
初期开展专项斗争时,我市就建构起高规格领导小组,创设为“一办五组”的工作专班。扫黑任务的办公室担当统筹协调的关键职能,五个专项组别在特别领域深入举措,来保障行动节拍一致、力量凝聚一处。这样一种实体化的责任体系,致使各项工作指令能够迅速地传递、精确地落实,规避了多头指挥治理以及责任虚化的状况。
并非空架子的领导小组,借助定期会议、专题研判和联合督导等形式,把压力逐步进行传导。明确分工下的各成员单位共同合作,不管是线索核查亦或是案件攻坚,均可形成有效合力。专项斗争得以深入持续推进的首要前提,正是这种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项目化攻坚机制
为了保证斗争能够获取实际成效 , 咱们这个城市创造性地运用了以项目化形式来推动的工作办法 , 重点关注 “ 大督查 、 大落实 ” 。 此机制的关键所在即是锁定重大的案件以及突出的行业混乱状况 , 集中具备优势的力量达成突破 。 凭借清单化的管理 ,节点化的推进, 使得每一项任务都拥有明晰的责任人以及时间表 。
在这个基础之上,有力地推进了“线索清仓”、“逃犯清零”等那样的“六清”行动。这般的行动目标很是具体,针对性相当强,就像“黑财清底”对准了黑恶势力所具有的经济基础。项目化机制促成深挖根治不再是喊出的口号,而是转变成为能够量化、能够考核的具体行动,切实铲除了黑恶势力得以滋生的土壤。
协同断血打财
实现对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的彻底摧毁,这是极为关键的重要一环。我市专门做了工作机制的出台,目的让公安、检察、法院、金融、税务这些多部门,它们在打击黑财这件事情上的协同配合得以加强。此套机制用意在于破解那个“见黑见恶不见财”的难题,要针对涉案财产展开全方位的追查 。
工作机制规定各部门要做到信息共享,行动也要保持同步,不但要清查明显可见的房产、车辆、存款,而且更着重于深入挖掘隐藏的投资、股权、债权等“隐财”。借助审计、资金流向追踪等办法,保证涉案财产该扣的全部扣下,该缴的全部缴齐,从根源上切断黑恶势力再次兴起的资本。
机构常态化调整
专项斗争历经三年收官之后,为契合常态化的要求,我市适时把“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调整成“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仅仅这一字的差别,意味着工作由集中攻坚转变为持久作战。领导小组原先的成员单位以及“一办五组”的组织架构被保留了下来,从而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形式并非调整之目的,调整是为固化战时机制,使其转化成长效常治的制度保障之举。各工作组持续履行原来职责,其工作重点转移至日常监管方面,还有线索常态化排查及快速打击范畴。这避免了“一阵风”过后或许会出现的反弹情况,展现出了与黑恶势力斗争至最后的坚定决心。
纪检监察纵深推进
在全市范围内的纪检监察机关,于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期间,深入挖掘并彻底查究那涉嫌黑恶的案件背后所潜藏的腐败以及“保护伞”相关问题。他们秉持着“扫黑”跟“打伞”同步开展的原则,针对每一起黑恶案件,均展开对腐败线索的回溯核查工作,不管涉及到哪一个人,都要彻查到底 。
迈入常态化时期,纪检监察机关会持续严格施行与政法机关的协同机制,他们会不断畅通举报途径,针对涉及公职人员的线索进行常态化排查,与此同时,把扫黑除恶工作状况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关键审核内容,从组织层面筑牢防范线。
政法机关持续发力
公安机关宣称会一直维持高压态势,针对重大复杂案件开展挂牌督办,市公安局直接插手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他们会归纳专项斗争里的技战法,完善预测预警机制,保证露头就打击,绝对不给黑恶势力喘息的机会。
检察机关会秉持涉恶案件由市检察院统一把控、重大案件向省院报备把关等制度,且常态化预先介入侦查工作,引领取证。法院系统会持续深入推进“黑财清底”执行事宜,运用多样手段提升财产刑执行到位比率,保证打财断血流于实处。
扫黑除恶常态化,这其中是离不开人民群众去参与以及监督的。您是怎么认为的,在平常的生活当中,身为普通市民的话,能够借助哪些具体的途径,是以怎样的方式才能够最有效果地去协助发现并且抵制黑恶犯罪出现的苗头?欢迎大家留言来分享您自己的看法,如果您觉得这篇文章是具备一定价值的话,那就请点赞给予支持。
粤公网安备 88888888888888号